案件警示
芜湖: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日期:2024-03-19 浏览次数:228
一、芜湖市惠居住房金融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魏金虎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9年至2022年,魏金虎在亳州芜湖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市惠居住房金融有限公司任职期间,多次于春节、中秋节前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高档烟酒、玉器等礼品,共计价值5.58万元。魏金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无为市红庙镇骆家塅电力排灌站原站长谢明月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送礼、违规发放和领取补贴等问题。2018年至2022年,谢明月违规安排公款吃喝共计14.1万余元。2019年至2023年传统节日前后,谢明月安排排灌站违规套取资金11.3万元用于送礼。2019年至2020年,谢明月私自决定以抗旱、机修、清淤、伙食补助费等名义发放补贴共计15万余元,其本人领取3万余元。谢明月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解聘处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南陵县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股原股长徐京徽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21年8月至2023年4月,徐京徽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现金、烟酒、茶叶等礼品礼金,共计价值1.4万余元。徐京徽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由四级主任科员降为二级科员,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四、弋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一中队原中队长丁康强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问题。2021年6月,丁康强违规收受私营企业主杨某礼品。2021年7月,丁康强违规接受杨某安排的宴请和KTV娱乐活动。丁康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